发改委: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

2008年01月23日 0:0 43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

于1月22日下午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2008年1月22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举行听证会,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共聘请正式听证代表18位,包括全国人大代表1位,全国政协委员2位,相关部门代表1位,消费者代表6位,专家代表3位,经营者代表5位。代表分别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团体推荐。听证代表全部按时到会,符合《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

会上,受两部委委托,有关研究机构代表对提交听证会论证的方案进行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了移动通信漫游通话费定价成本评审工作情况。会议讨论充分,听证代表经认真讨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分析,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经过深入讨论,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等问题形成了共识。

听证代表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方式、幅度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多数代表倾向于以第二方案为基础,并建议做适当调整,希望降低资费的步子迈得更大一点。有的还提出了新的方案。同时,多数代表还就政府有关部门在推进电信资费改革的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变相涨价,电信企业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听证会上,有关部门和经营者代表在赞成适当降低电信资费的同时,反映了电信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可能受到的影响。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将造成有关电信企业静态收入减少,对企业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可能加剧电信市场结构失衡的问题,并将进一步加剧移动电话对固定电话的业务分流,中国联通和几家固定电信企业经营会更加困难,建议调整方案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听证代表还对进一步推进电信资费改革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认为电信资费改革,既要让老百姓得实惠,又要有利于推进电信事业平稳发展,对不同经营主体留有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听证会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调整方案,进一步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争取以最短时间组织出台,让广大消费者早日得到降低电信资费的实惠。(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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