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吁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

2008年01月08日 0:0 45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去年12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草案分组审议的内容,参与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不少与会人员呼吁个税起征标准应更具前瞻性,而学者们则更迫切关注深层次个税改革。
“提至3000元更具前瞻性”
  据有关部门测算,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后,全国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会发生一些变化。预计在2008年,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只有30%左右的人要负担个人所得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吴丹红表示,提高个税征收起点,是让个税回归初衷,从“劫贫济富”回到“劫富济贫”。
  但这仍然不够。南振中委员表示,近年来,我国工薪家庭因衣食住行费用不断增加,已感到经济拮据。为民生计,如能将减除费用标准再适当调高一点,会受到群众欢迎。
  “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为宜。”任克礼委员说。他粗略算一下,明年人均消费支出就是1800元/月,后年就会超过2000元/月,实际上,此次修改只管一年。“如此频繁的修改,显得不够严肃。”
  全国人大代表刘凤和张奎也认为2000元的标准偏低,应该更具有前瞻性。按照近年来的财政收入,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起码可以稳定三四年。
“小步快跑”有伤法律严肃性?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积斌表示,2000元考虑了两年的前瞻性,估计大概到2010年初肯定又要调整。至于为何不考虑三四年后的居民支出,他解释说需考虑财政承受能力。
  对此,中央财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汤贡亮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具体金额应该根据物价等因素综合进行测算。符合国情的起征点调整方法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小步快跑”,过几年很有可能再调高至3000元。
  不过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东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却认为这一做法有伤法律的严肃性,两年左右两次修改法律已经过于频繁。如果全国人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授权国务院则合理得多。如王宋大委员就建议,起征点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某一个百分比,可以授权给国务院。
个税征收或将与CPI指数联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本次国家讨论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在CPI创出新高后不久,这其实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国正向实施个税征收指数化迈进,本次调整可能就是一个试点。
  “国外实行指数化方案,个人扣除是和CPI指数联动的,免征额是经常变动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亦持同样观点。
  然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却有不同看法,他表示,目前我国的CPI指数并不能反映居民的真正生活成本,仅反映消费品价格指数,而目前居民最大的开支―――住房开销并未反映其中。单凭指数浮动来调整个税仍存在问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才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
瞻望
  华工法学院副院长、广东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
  个税制度改革才能标本兼治
  张富强一针见血地指出,授权国务院适时调整、与CPI联动、与居民收入联动等都是不错的方法,但个税制度的改革才是目前最应该关注的,也是根本问题所在。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划分为11项,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征。工资收入、劳务收入等都按照不同的办法扣除。这种扣除方法的前提就不尽合理,按照收入扣除,而不是按个人、家庭支出扣除,我们应该参考综合所得税模式。
  我国现行的9级税级也应改革。纵观各国个税税级均以3级居多,最多不过5级。如果中国的个税税级改革为5级或3级,将在制度上很大程度解决因物价、收入等因素而调整起征点的问题。(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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