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博会对越“以电换煤”策略奏效

2007年11月01日 0:0 46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总投资80亿元,以越南煤为主要燃料,广西开辟华南煤炭陆路进口通道
 
        10月31日,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闭幕。此届博览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中国与越南共同签署了广西崇左电厂合作协议。由此,广西将开辟了一条煤炭陆路进口通道,这对煤炭供需矛盾白热化的华南地区而言是一大利好。
        这份名为《投资合作建设崇左电厂协议书》的议案,由中国国电集团崇左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茜玲与越南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董事长泰维龙于10月28日下午共同签订,越南总理阮晋勇,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等参加了签订仪式。
        崇左电厂将是中国首家以越南煤为主要燃料的火力发电厂,项目总投资80亿元人民币,规划总装机为四台60万千瓦机组;其中一期工程为两台60万千瓦机组,估算投资48亿元人民币。相比庞大的投资额度,崇左电厂注册资本仅为1200万元,其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占股51%、北京华为投资有限公司占股34%、越南外贸运输公司占股10%、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占股5%。
        越南煤的供应,为各方关注焦点。此次越资入股更是中越煤电互动的一次突破,使得两国能源由贸易合作上升为投资合作。
        据悉,广西与越南洽谈煤电合作项目早从2003年10月即已开始,即将履行的合作协议,基本框架在2005年4月14日拟定,由广西崇左市政府原市长张秀隆与越南国家煤炭总公司总经理段文茧在越南河内市正式签署。据悉,这是越南对外签订的首份煤电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从2007年开始,以贸易的形式向崇左火电厂提供越南北部地区,包括谅山、广宁等省及红河平原煤田出产的优质褐煤、无烟煤等发电用煤,每年供应100万吨,2010年后每年供应230万吨”。
        同时,合同还约定崇左火电厂建成后,应向越南北部地区供应部分电力,并尽快促成双方政府对铁路进行扩能改造,合作开采红河平原煤田,实现贸易和投资便利。简单说来,就是用中国的电,换越南的煤,此为广西实施的对越“以电换煤”合作策略,对华南地区能源格局,或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华南地区电网水电装机容量占六成以上。由于水电比重过大,且多是径流式水电站,调节性能差。即使是丰水期,这些水电厂也不能一并蓄水发电,否则容易造成河流干枯。因此,有的水电厂不得不开闸放水,造成电网装机容量不足。枯水期则极大依赖火电装机。随着广西龙滩、恶滩等水电站的建成投产,华南尤其是广东火电调节压力更加突出。中国虽然是世界最大的产煤国家之一,但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北方少数省份,而煤炭消费高度聚集东南部沿海地区,受运力不足因素制约,区域性煤炭失衡,不得不依靠进口弥补。
        得益于《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南部沿海尤其是广东,大量从东南亚地区进口原煤,其中越南是中国最大的煤炭进口来源地。按照中国海关总署10月统计资料,今年9月份全国煤炭进口362万吨,90%用于珠三角地区。其中从越南进口煤炭184万吨,占了当月进口总额的50.8%。
        海外进口原煤目前为单一的海运渠道。广西区发改委一份内部统计资料表明,广西煤炭需求每年3400万吨,但自身年产量仅350万吨左右,有3000多万吨需要从区外调入,刚好是广东每年的进口需求量,由于广西海上与越接壤,近水楼台,客观上与广东构成越南煤进口竞争。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崇左电厂百万吨越南煤对广西的陆路进口是个重大契机。如崇左电厂模式获得推广,云桂两省份由此能够扩大对越的陆路进煤,将直接缓解珠三角的能源紧张局面。
        同在10月28日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场召开的 “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 给予广西对越“以电换煤”策略高度评价。会议认为,中越电力合作已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典范,而广西则是一个标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尤权预计未来5至10年内,东盟电力建设投入资金约2000亿美元;未来30年内,中国电力产业所需投资将超过2万亿美元。随着首批国产超临界百万千瓦级机组的相继投运和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的相继开工,中国电力产业客观上已成为与东盟各国深层次合作与发展的基础产业,有利于深度拓展“10+1”能源矿藏市场合作。
        据了解,与越南洽谈煤电合作项目运作了四年才获得今日进展,但仍未修成正果。广西方面知情人士透露,已就崇左电厂协调事宜向中央有关部委提交建议书,内容主要有二:
        其一,考虑到越南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出口采取较为严格的控制政策,项目容易受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申请将该项目列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内容和中越共同构建“两廊一圈”经贸合作计划的重点合作项目,并作为中越两国高层领导互访时推进的重点能源合作项目;
        其二,越南相关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资金不足,可能影响该项目正常生产与经营成本,特别是越南境内铁路设施陈旧等,将给本项目运营带来困难。对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部分项目列入国家境外能源投资计划和中国政府贷款计划,提供政府信贷支持。(《财经》)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