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切实巩固矿产开发秩序整顿工作成果

2007年04月11日 0:0 53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针对近期个别地区违法采矿行为有所抬头,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不能放松,对各类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切实巩固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重点矿区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动态巡查,严密监控矿产开发秩序。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密监控矿产开发秩序动向。对各类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按照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要求,对所有矿区都要明确监管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要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对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出现反弹的地区,要实施重点监控。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和关闭矿山工作的安排,密切配合安全监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切实做到“三不留一毁闭”,并及时依法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对关闭矿山,各地要按照工作程序,由电力部门及时切断电源,公安部门及时清缴爆炸物品,防止死灰复燃。
      通知要求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2006年“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立案的,要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多次实施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凡是整改不到位的,仍存在死角或经整顿后又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国土资源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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