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高采矿准入门槛 明年开矿要交环保保证金

2008年10月22日 9:21 48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据南方都市报10月22日消息  要开矿,先交环保保证金!昨日(21日)上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黄奕锋接听广东“民声热线”(020—36235999)时透露,明年上半年,全省将出台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缴纳标准,提高矿业开采的准入门槛。
  据介绍,目前有些地方矿产无节制地随意开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还留下了许多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为了明确采矿权人对采矿区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治理,广东计划统一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明年上半年将出台相关缴纳标准。
  缴纳的这个保证金存入省财政厅开设的银行账户,属于采矿权人所有,作为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备用金,专款专用。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要分期对采矿区迹地和废采面进行治理。治理后经地矿、环保、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将保证金本息如数退还给采矿权人;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再治理。采矿权人不进行治理或治理后验收不合格又不进行再治理的,有关部门将注销其采矿许可证,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为治理费用,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kitt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