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叫停境外期货投机行为

2008年10月17日 9:13 488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要求央企审慎安排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显示相关部委开始重视实体产业企业参与金融领域投资的安全问题


  据财经网消息   在国际商品期货市场剧烈波动之际,中国开始加强对海外期货投资行为的管理。
  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了此前召开的一次期货风险座谈会相关信息。由中国证监会召集25家具有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本月10日在上海座谈,明确提出开展境外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对25家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境外期货投资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形成完善的制衡机制;三要加强市场研究,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套期保值水平。
  姜洋表示,由于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动荡、美元贬值、金融资本的参与等各种因素导致商品期货价格剧烈波动,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增加。
  在这种情形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日渐成为持证企业实现经营目标不可缺少的风险管理工具。
  据接近证监会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国际商品期货市场的动荡,整个国际金融环境也在持续恶化,因此对境外期货的投资行为提出警示非常必要。
  由于该次座谈会参会企业均属国有企业,因此包括国资委的相关负责人亦列席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0月13日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央企要审慎安排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加强高风险业务预算执行的及时跟踪和风险控制。
  上述要求均显示,目前管理部门开始重视我国实体产业企业参与金融领域投资的安全问题。
  境外期货投资,更令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屡屡失陷。中航油在新加坡的期货投资与国储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在伦敦的期铜投资,都造成巨大的损失。
  目前取得境外套期保值业务许可的企业,绝大部分是以有色金属等为主业的资源性大型国有企业。
  早在2001年,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境外期货投资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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