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赋予6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2008年09月08日 12:35 473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6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08-09-03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石油(11.40,-0.54,-4.52%,吧)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中石大胜华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乌海市铁通石油液化气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久隆石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海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富鑫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上海东方储罐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锡林郭勒盟元宝山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青海金鑫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达拉特旗海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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