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

2008年07月15日 9:32 450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商务部网站7月14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5年至2007年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规范出口秩序,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6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中国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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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万吨)
  合计 239
  1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2
  2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6
  3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7
  4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
  5 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8
  6 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 7
  7 山西中巴贸易有限公司 6
  8 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9 山西省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6
  10 山西中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
  11 山西远翔煤焦有限公司 4
  12 山西省晋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4
  13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4
  14 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
  15 北京中亚富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6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7 北京五矿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18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6
  19 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 6
  20 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 7
  21 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 11
  22 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7
  23 山西通洲贸易有限公司 11
  2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3
  25 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 5
  26 山西三联正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
  27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
  28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7
  29 孝义市金达煤焦有限公司 4
  30 山西太兴集团有限公司 5
  31 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6
  3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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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商务部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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