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县提高矿山企业准入门槛

2008年07月04日 14:43 455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新办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应满足五年以上的生产需求
  
  近日,湖北省郧县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对该县新办矿山企业准入资质进行了规定。对全县新办矿山生产建设规模、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等提出了硬性要求。
  据了解,郧县矿产资源较丰富,矿业经济是该县重点培育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提高新办矿山企业准入门槛,旨在用政策引导全县矿产开发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规定》要求,新办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应满足矿山5年以上的生产需求。规定大理石设计生产能力最低要达到每年3000立方米、重晶石1万吨。铁矿开发须最低投入资金3000万元、大理石500万元、重晶石300万元。县财政设立专户缴存投入保证金,凡没有足额打入资金的,不得划定矿区范围,矿山开采所有手续完善并进行正常生产后,剩余资金再返还给本人。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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