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下达2007年度第二批白银出口配额

2007年06月21日 0:0 58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从国家商务部获悉,6月18日,商务部下达了2007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涉及的品种有仲偏钨酸铵、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锑及其制品、氧化锑、锡锭、焊锡、白银、铟及其制品、钼初级原料、钼化工品和钼制品等;其中铟及其制品、钼初级原料、钼化工品和钼制品是首次纳入国家外贸配额管理。
        此次下达的白银出口配额为1544吨,加上2006年12月28日公布的第一批白银出口配额2956吨, 目前下达的2007年白银出口配额达到4500吨,总计有38家企业获得此次配额。
        另外,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白银及其相关制品(海关税则第71章除免税的商品外)也未能幸免,相关所有产品(除免税的商品外)出口退税率也下调至5%。而加工产品硝酸银【2843210000】,氰化银,氰化银钾,亚砷酸银〔银氰化钾,砷酸银〕【2843290010】,其他银化合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2843290090】等出口退税则下调为0。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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